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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委党校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3-24 浏览量:2100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七巡察组进驻市委党校开展为期50天的常规巡察。3月2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委党校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会前,市委第七巡察组与市委党校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传达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通报了本轮巡察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会上,市委第七巡察组副组长靳月华作了动员讲话,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刘同福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张秀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七巡察组全体同志,市委党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察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同志、市委党校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文章01

靳月华指出,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三个聚焦”“一个加强”监督重点,着力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本次巡察严格根据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采取“12+N”等多种工作方式,确保巡察工作高质量完成。

文章02

刘同福强调,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视问题、完善制度、加强治理、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的难得契机;要坚持同题共答,本次巡察是市委交给巡察组和市委党校党委的共同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要通过高质量的巡察监督,切实解决实实在在的难题,高质量完成此次巡察任务;要推动立行立改,对于在巡察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快速彰显巡察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文章03

张秀田表示,这次巡察工作,既是对党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一次实地考察,也是对党校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必将有力推动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要高度重视,提升站位,市委党校党委坚决服从市委决定,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要严肃纪律,全力配合,党校各处(部、室)都要全方位、无条件地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要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全校党员干部要正确对待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落实整改,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巡察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委党校党委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5月16日。期间,巡察组设置专门值班电话:18337308629;接收短信手机:18337308629;邮政信箱:新乡市五号专家精品酒店市委第七巡察组征求意见箱;电子邮箱:xxxcjb7@163.com。同时,在市委党校设置联系信箱。以上信访渠道在2023年5月14日18:00关闭。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市委第七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党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市委党校管理的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供稿人:王静华